487.致路·卡·马尔滕斯 10月14日

  秘密
  
  抄送: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索尔茨同志
  
  1921年10月14日
  
  马尔滕斯同志:
  
  收到您给李维诺夫的信后,我感到莫大的遗憾和愤慨。作为负责人员,我至少要给您严重警告并记入您的劳动手册。
  
  李维诺夫用了一个论战性的愤恨的说法:“马尔滕斯的朋友们”。他这样做是不好的。
  
  这样做不好。但是这里还没有进行侮辱。
  
  然而您却用空前的侮辱性词句回敬:“故意歪曲真相”云云。
  
  我把我这封信同您的信的抄件一并转送中央监察委员会。
  
  致共产主义的敬礼!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
  附言:您本应不用侮辱性词句心平气和地给李维诺夫复信。
  
  载于1959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6卷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66—267页